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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车撞了闯红灯的人,到底该负什么责任

类别:公司新闻时间:2019-01-11 10:36:04

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路上的车也越来越多了,随之产生的交通问题也层出不穷。

交管部门对于道路上的行车出台的交通规则是越来越严苛,当对行车规范在越来越注重的时候,很多情况下行人的交通安全却没有得到重视。

三五成群就可以过马路,即便前面是红灯,“中国式过马路”随处可见。

 

那么如果机动车在这种情况下不小心撞死了闯红灯的行人了,到底应该怎么判罚呢?

首先针对问题而言,无论任何情况,车辆撞及行人,都是要负责的。这点毋庸置疑。根据事实情况的不同,具体又如何定则呢?

如果司机一切正常,行人故意碰撞:

 

如果司机一切正常,行人违规闯红灯:

车主在完全正常行驶的情况下,若是行人擅自闯红灯或其他行为而导致车辆刹车不及的车祸,任何后果刑事上都是行人负全责,车主无需承担刑事责任。但交通法规定,行人属于弱势力群体,司机依然需要承担不超过10%的经济赔偿。

 

如果司机略微超速,行人违规闯红灯:

车主在过线之时的时速是略微超过该路段限速的,一般取超速20%以下,则司机需要承担最高达30%的经济赔偿,不受刑事责任。

如果行人违规已经在人行道上,但司机没注意到:

这种情况属于“没有仔细观察路面情况”。判决会相对复杂一点,交警会根据双方的供词,以及现场的摄像视频来做综合判决。

最轻的程度是车主不需要担刑事责任,但需承担50%的民事赔偿;造成行人死亡的话除了经济赔偿,还要要看法院判决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。

如果行人闯红灯,但司机有酒驾、超速、逃逸等违法行为:

这种情况其实是属于车主违法在先,肯定是车主全责。如果造成行人死亡,还要承担刑事责任。当然也要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,而且逃逸或酒驾保险公司是不赔的,赔偿费用要车主自己出。

如果行人虽闯红灯,司机已看到仍撞上去:

这种情况其实已经不属于道路交通执法管辖了,属于故意伤人或杀人。全责是肯定的,刑事责任也是必须要负的!

 

根据《道路交通法》第四十七条: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行驶;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应当停车让行。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,遇行人横过道路,应当避让。

行人闯红灯,是不文明的行为,要从法规层面进行教育和约束,而对于轿车驾驶员,我们在行车路上,更应该按照考驾照时所学,时刻牢记交通规则,过红绿灯一定不要抢行,即使绿灯了也要看好行人再通过。

 

可能很多司机朋友们对此还是觉得很委屈,觉得很多行人和非机动车无视交规却要自己来买单,那不是更助长了他们违法的气焰吗?特别是一些非机动车,速度快,还在路上乱跑,很多司机都吃过他们的亏。

其实也不必如此悲观,现在的交通法规越来越完善,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约束和处罚也越来越多。近期的一些事故认定就说明了这一点:

 

在行车路上,难免遇到别人不守规矩的情况,但是我们不应该被别人做的错事而改变自己正确的原则。“让一让”海阔天空,跟生命安全比起来,争一时之气又算得了什么呢?